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2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中部现有PVB分厂南侧(E117°51′53.74″,N31°38′41.54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生产车间,储运工程主要为新建丁醛罐区、盐酸罐区、液碱罐区及其辅助罐区,其他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皖维集团现有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验收评审会签到表),详见公示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6DVQTIaA1EORTjLFtCmmQ

提取码:3fl4。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9日)

联系人:连波

联系电话:15956552309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