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综合仓库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综合仓库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56号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新建甲类危险化学品库房一栋,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储存过氧化新、对苯二酚、次硫酸锌甲醛、双氧水以及化学检验所用的指示剂和药品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组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连波
联系电话:15956552309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