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巢湖市马脊山石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省巢湖市马脊山石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巢湖市以北皖维集团水泥厂东侧马脊山山脉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马脊山石灰岩矿现有的采矿权范围内新增潜孔钻机、液压挖掘机、矿用自卸汽车、抽水泵等设备设施,将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00万吨/年提升至260万吨/年。生产规模提升后,由于马脊山石灰岩矿的开采资源储量保持不变,矿山服务年限缩短为7.30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9日)
联系人:汤峥玉
联系电话:15255612120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安徽省巢湖市马脊山石灰岩矿260万吨每年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