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锋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Kt/年汽车胶片级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中部现有PVB分厂南侧(E117°51′53.74″N31°38′41.54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000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生产车间,储运工程主要为新建丁醛罐区、盐酸罐区、液碱罐区及其辅助罐区,其他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均依托皖维集团现有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验收评审会签到表),详见公示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6DVQTIaA1EORTjLFtCmmQ

提取码:3fl4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1112~2021129日)

联系人连波

联系电话15956552309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