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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尖山水泥用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尖山水泥用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尖山水泥用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巢湖市以北约5km处的大尖山山脉东坡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项目位于巢湖市以北约5km处的大尖山山脉东坡该矿山是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理想的石灰石原料矿山根据现有采矿证,矿区面积0.519km2。由于合福高铁压覆矿区范围,扣除合福高铁保护范围,实际矿区矿权面积0.425km2,开采标高为+250米至+100米标高,开采规模为260万吨//年,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台阶式开采。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19410日~2019510日)

联系人:汤峥玉

联系电话:15255612120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尖山水泥用灰岩矿26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专家评审意见.pdf

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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