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锋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嘉汇置业有限公司陶冲湖别院项目(高层G9-G23、商业S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合肥嘉汇置业有限公司陶冲湖别院项目(高层G9-G23、商业S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陶冲湖别院项目(高层G9-G23、商业S3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嘉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蚌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角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本次验收范围包括高层G9-G23、商业S3,总建筑面积为183666.1m2。其中住宅楼G9-G23,总建筑面积为181186.79平方米;商业S3一层为商铺;二层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商铺;三至四层为社区文化活动室,总建筑面积为2479.31平方米。验收范围工程实际总投资为65000万元,各项环保投资费用为544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工程总投资的0.837%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18116日~2018123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8655453698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陶冲湖别院(高层G9-G23、商业S3)验收报告.pdf

专家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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