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锋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热力系统清洁能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热力系统清洁能源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热力系统清洁能源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花山路以东、和平大道以北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淘汰现有的燃煤锅炉,利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主要建设燃气锅炉房,直燃式天然气热风炉,蒸汽、天然气、软化水外管网、洗涤塔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18428~2018528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866973607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清洁能源利用-验收监测报告表-修改稿.pdf

验收意见.pdf

验收组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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