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治河清源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

项目建设方案及规模:根据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总体目标与布局要求,以问题与目标为导向,针对沙河流域存在生态系统遭受胁迫、生态服务功能退化 及流域管理等方面问题,按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与实施途径,着重开以下治理工程

1)基础先导工程,含河道防洪保障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2)节水养田工程,主要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田退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3)治河清源工程,主要为生态基流调节工程、多塘湿地系统工程、湖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斑块恢复工程及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4)智慧流域建设,主要为智慧流域建设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组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812~202496日)

联系人:许佑松

联系电话:15855166258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沙河验收报告表

验收组意见

签到表